来源:检察日报正义网
作者:李佳慧
正义网记者4月9日从比较高 人民检察院获悉,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王志远涉嫌受贿一案 ,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。日前,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志远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公开信息显示,王志远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研究生班 ,此前曾任江淮汽车制造厂企管办主任 、厂长助理,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,江淮汽车集团公司董事 ,江淮汽车底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,安徽安凯汽车集团公司董事、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。
正义网记者注意到,王志远并未过多出现在公开场合 。2023年7月 ,江汽集团宣布举行了工作情况通报会,参加通报会的人员名单中出现了王志远的名字,而他也被冠以“江汽集团控股/股份公司老领导 ”的称号。
2024年11月12日 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,王志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。
靠企吃企
非法收受巨额财物
2025年2月28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 ,王志远被开除党籍 。
通报称,王志远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 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肆收受礼金 、消费卡;廉洁底线失守 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靠企吃企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产品销售、股权转让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王志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 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 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,决定给予王志远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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